主办单位: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33-2421411 传真:0833-2455135
网站标识符:511100026 备案号:蜀ICP备15001873号-2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的范围
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市政府及其部门机构设置、职能等情况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具体参照《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的方式
1.本中心主动公开的全部政府信息通过乐山市委、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leshan.gov.cn/)和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www.bj253.com/)开设乐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和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栏目,公众可登录互联网网址,通过乐山市政府信息和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目录的引导,查找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查询方法如下:
(1)目录导航式浏览:点击相应的分类栏目,系统会自动展开下一级目录,并自动显示与该栏目对应的信息列表,点击条目名称或详细信息就可查看详细内容。
(2)标题关键字和索取号查询:输入标题关键字和索取号并搜索,与关键字和索取号匹配的目录项会以列表形式进行显示,点击条目名称或详细信息即可查看详细内容。
2.可到指定地点: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三楼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理科柜台查阅。
3、其他方式
主要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根据需要采取设立公共查阅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目录编排体系
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内容显示区编排设计。分类导航区提供主题分类查询功能;检索区提供信息标题和索取号的查询方式;目录内容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索引号、单位、类别、公开内容、公开时间、详细信息等项目内容。索引号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原文的号码;单位是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单位名称;类别是信息所属的类别名称;公开内容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公开时间是政府信息的生成时间;详细信息为政府具体信息页面地址,点击可查看详细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或到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公室办理,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寄至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公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应当填写《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以在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公室领取,也可以从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门户网站下载。
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问题。为保证如期收到答复,请在提交互联网申请后,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833—213533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要求
1、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三)受理流程
(四)受理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北城峰景三楼
办公时间:9:00-12:00 13:00-17:00
联系电话:0833-2421411 传真:0833-2455135
电子邮箱:lssggzy@163.com
注:办公时间不含节假日、公休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五)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执行三、监督举报
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乐山市监察局
通讯地址:市中区天星路36号邮编:614000
乐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通讯地址:市中区滨河路98号
邮编:614000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市中区柏杨东路85号
邮编:614000